增资协议书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7-14 08:36) 点击:446 |
甲方: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潍坊京XX 米陶瓷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作为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系潍坊京XX米陶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经2014年7月 日的股东会决议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50万元人民币增至500万元人民币,双方可按不同比例增资。 甲方增资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在2014年7月 日内打到公司指定账户。 乙方增资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在2014年7月 日内打到公司指定账户。 2、增资后,双方股权比例调整为: 甲方由所占公司股权由80%调整为 %,出资 万元人民币;乙方由所占公司股权由20%调整为 %,出资 万人民币。 3、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公司如获得利润,在缴纳相关税费后,按各自在公司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如有亏损,按投资双方在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承担,并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4、甲乙双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积极协助公司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5、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 6、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请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协议以中文写成,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其余上报有关部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理人:
二〇一四年七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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