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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申诉须知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07-21 08:51)    点击:507

如果您对于生效判决不服,可向有关法院申诉或申请再审,在向人民法院申诉或申请再审前, 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申请再审或申诉主体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包括:

1、判决、裁定、调解书列明的当事人;

2、对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出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案外人;

3、上述当事人或案外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继受人。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申诉,申诉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

二、申请再审或申诉期限

民事申请再审应当在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六个月后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刑事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行政申诉应当在行政判决、裁定、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申请再审六个月的期限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换句话说,只要你自收到生效裁判文书之日起两年内没有申请再审,就不能申请再审。

三、申请再审或申诉法院

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申请再审,可以通过设立在原审法院的便民登记窗口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在原审法院便民窗口进行了登记的,不作为逾期申请再审处理。

对生效刑事判决、裁定、行政判决、裁定、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

四、申请再审或申诉次数

1、申请再审、申诉人就同一案件向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或申诉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的,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5、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6、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申请再审或申诉事由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案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批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批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诉:

1、有审判时未收集到的或者未被采信的证据,可以推翻原定罪量刑的;

2、主要证据不充分或者不具有证明力的;

3、原裁判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4、据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自相矛盾的;

5、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违反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适用时效法律的;

6、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7、量刑明显不当的;

8、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证裁判的;

9、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并导致枉法裁判的;

六、再审申请或申诉材料

1、申诉状或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或者申请再审的具体请求、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等,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民事再审申请书应载明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2、原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裁判文书。

3、支持申诉或申请再审事由和请求的证据材料。

4、申诉人或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5、提供申请人准确送达地址及对方当事人的地址或联系方式。

七、再审案件缴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批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下列情形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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